一、东莞公司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务上的工资支出,可从4个方面入手稽查:
1、公司财务审核工资凭证
检查企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
检查职工人数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企业职工人数和形成标准是否合理。
3、审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是否正常。
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并对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实施检查。
二、企业社保缴费,是不是必须要跟个人的工资保持一致呢?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于社保税改的一个问题。
因为我们都知道从2019年1月1号开始,社保将由税务部门逐步开始征收,那么这也就意味着社保税改的落实和执行,从2019年开始都是要慢慢的执行了。
三、东莞社保局要求随着社保入税+金税三期的强大,只要对比工资和社保不一致,企业就存在问题。
示例1:东莞企业人资不变,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需要企业从多方面方式证实。比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
示例2:东莞公司企业人员调配,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就想案例那样,李三在深圳总部交社保,调拨到上海公司,只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办?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挂账,上海公司可提供内部证据作以税前列支。
其实,李三完全可以在总部缴社保和发工资扣个税。由于上海承担社保、工资。则需要上海公司支付给深圳总部前抵扣凭证。
因此,工资与社保的涉税风险,必须与企业管理相关联。我们需要全面彻底了解涉税业务,准确理解涉税政策,然后找到风险可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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