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XXXX(企业名称)清算报告(合伙企业)
根据本企业XXXX年XX月XX日的合伙人决定(登报前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决定注销企业的决定日期),解散XXXX(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由XXX、XXX担任清算人,并于XXXX年XX月XX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备案。清算人已对XXXX(企业名称)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本企业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上刊登清算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债权人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企业清算期初存货XX元,清算期间处置存货收入现金XX元,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清算期初固定资产净值XX元,作价XX元出售给XXXX,处置固定资产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
其中,企业名下共有不动产XX处,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XXXX;目前已处置完毕。
2、由于企业债权不多,客户信誉良好,经过我们清算组的不懈努力,清算期末应收帐款余额XX元已全部收回。
3、企业债务不多,我们在处理资产和收回应收款项同时,用现金归还XX元,与应收帐款对冲XX元,清算期末已支付完所有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企业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结税务清算手续。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元在于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人在债权追讨、清偿债务等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人工资XX元均在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六、人员安排
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七、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
企业没有办理分支机构(XXXX(分支机构名称)已于XX年XX月XX日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经企业合伙人研究决定由XXX保管本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配
企业财产在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截止清算期末,企业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负债总额XX元;净资产总额XX元。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净资产,其中,XXX占XX%,XXX占XX%。
综上所述,清算人对企业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体合伙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人签字:
合伙人确认意见:
本企业清算人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企业合伙人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合伙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合伙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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