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关于建筑工程公司外经证涉外经营备案调整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212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我相信好多建筑公司备案外经证的办理事宜是每个公司财务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公司业务在外地,需要去当地税务局备案和缴纳税金,和申报工资,因为财务人员又不在工程地点,办事各方面都不是很熟悉。

    《公告》自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由于省、市、县新税务机构分级逐步挂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工作仍按照103号文的规定执行。

    《公告》与103号文相比有哪些变化?

    《公告》对103号文中涉及国税、地税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明确,总体制度架构没有改变,其他有关事项仍适用103号文的规定。《公告》对103号文的调整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各环节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103号文规定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地税机关和经营地国税、地税机关传递);

    二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履行报告义务时,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报告表(103号文规定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三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报验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办理(103号文规定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

    四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103号文规定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

    五是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结束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后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103号文规定纳税人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后推送至经营地的地税机关,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

    六是后续管理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103号文规定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

    七是结合上述变化,同步修改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两个附件。

    现在不是叫外经证备案,是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希望能在办事的时候能够帮到你,当然在东莞这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验、预缴、反馈表的具体操作流程,我们都是可以备案的,有什么需要可以联系我们这边跑腿。

    首页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香港公司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税审报告 东莞审计报告 东莞增资验资
    工商财税咨询 联系我们
    上一条: 东莞公司电子章在哪里申请 东莞有限公司电子章多少钱_印章遗失
    下一条: 公司股东为有限公司的注册营业执照资料和流程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0755cxjz.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企易办企服  粤ICP备2021108998号  ©